电动车消防安全宣传单_电动车消防安全宣传新闻稿
1.电动车整治情况小结
2.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总结
3.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4.消防法对电动车的规定
5.电瓶车停放管理新规定
您好!
电动车因方便快捷越来越受到市民青睐。但因此引发的火灾、伤亡人数及财产损失呈逐年上升趋势,特别是由电动车引起的火灾中近九成都造成了人员伤亡。根据公安部消防局近日发布数据显示,2016年以来,全国由于电动车引发的较大以上火灾5起,造成21人死亡。
一辆小小的电动车为何屡屡引发火灾亡人事故?现场模拟试验显示:三辆停放在一楼楼道内的电动车起火后,浓烟很快封堵逃生通道。在明火燃烧104秒后,火焰温度达到284℃;明火燃烧约7分钟后,烟气温度高达约500℃。
根据近年来电动车火灾事故总结,消防部门指出当前电动车火灾原因主要集中在充电环节。为此,公安部上半年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要加强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在居民住宅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行为;推进电动车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建设,对拟建、在建的住宅小区、居民楼院等居住类建设项目,相关建设单位规划配建电动车库(棚)。对已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居民楼院,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在有条件的地方尽快修建电动自行车库(棚);此外,对电动车库(棚)的配备标准也提出相关要求,应用不燃材料,配置简易喷淋、干粉灭火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并与建筑物保持安全距离。电动车库(棚)内应规划配建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等功能的充电设施,电气设备和线路敷设要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如何预防电动车火灾,消防部门提醒:一是不要擅自拆除电动车电气保护开关和改动电动车电气线路,不擅自加装防盗器等设备;二是不要购买、使用不合格充电器;三是不在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车、给电动车充电;四是充电时间不要过长。
如有疑问,欢迎提问。
电动车整治情况小结
消防日宣传内容如下:
1、使用电磁炉、电热毯、电熨斗等电器时,要避免因线路老化、经常搬运导致电线受损而引发火灾。
2、取暖物严禁用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物引火,火炉周围不要堆放可燃物品,严禁使用取暖用品烘烤衣物。
3、不随意将烟蒂、火柴杆扔在废纸篓内或者可燃杂物上,不要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
4、燃放烟花、爆竹要选择安全的场所及掌握正确的燃放方法,且燃放后要及时对现场进行检查清理,消除火险隐患。
5、一旦发现煤气泄漏,应立即关闭气阀和炉具开关,并打开门窗,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切记不要在燃气泄漏场所拨打电话;发现邻居家煤气泄漏时,应立刻敲门通知,切勿使用门铃。
6、不超负荷用电,不使用过多的用电设备,不用铜、铁、铝丝等代替刀闸开关上的保险丝,不随意改动线路,电动车到指定的地点充电。
7、要随时整改家中的火灾隐患,养成出门关火、关电、关气的好习惯,并清理楼道内违章停放的电动车及杂物,保持消防逃生通道的畅通。教育孩子养成每到陌生环境时要先熟悉逃生通道、消防器材摆放位置的习惯。
消防日宣传的意义
消防日是为了提高民众对火灾安全隐患的认识,学会避免、防范火灾、自救逃生是消防日的主要意义,而每年的消防活动宣传日大多数校园都会举办防范火灾的科普知识,目的也是为了保障安全。就如消防日的宣传标语一样,家家防火,户户平安。
消防与人民的生活是密不可分的,人民能够有正常的生活与消防的帮助是密不可分的,所以消防人员的工作职责也是十分重要的,而且消防的宣传也是保障人们财务的一大保障,值得大家去学习消防知识。
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总结
XX团电动自行车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小结
为切实遏制电动自行车事故多发势头,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团安委会按照师市安全委员会关于电动自行车安全综合整治的统一安排,持续开展了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大排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 加强督查、压实责任。
为持续有效推进电动车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团、连(社区)两级成立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整治小组,明确连队、社区及相关部门责任,安全整治小组加强督查检查,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全力遏制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安监科、派出所等部门多次深入6家电动自行车销售点、维修点和居民小区、连队,认真排查不合格产品和违规充电行为。检查中,没有发现销售不合格产品现象,但使用存在以下情况:
1.强化源头整治,对6家销售、维修店面的消防、线路及电动车摆放进行检查,对于存在的隐患进行现场整改。
2.对辖区居民小区进行全面检查,组织清理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飞线充电现象16处。纠正违反规定载人载物、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加装遮阳伞、不戴安全头盔影响道路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26起。
3.7月份对每个小区每幢住宅楼电动车的拥有量和分布进行了摸排,8月份对新招人员的电动车使用情况进行了摸排。
三、加强宣传。
充分利用宣传栏、广播、电子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宣传形式,执法人员深入居民区通过讲述电动车事故案例提醒广大群众必须认识到违规使用电动车的危害性,教育居民文明驾驶电动车、遵守交通安全规则,严禁在居住建筑走道、楼梯间、地下室存放电动自行车和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严禁超时间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四、下一步工作重点:
(1)继续发挥在团部的“两员两站”、派出所移动巡逻的作用,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
(2)持续深入社区及连队,做好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宣传及检查工作。
(3)“三秋”前开展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道路交通安全培训,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4)加紧与上级有关部门的联系,尽快落实各类电动车工作。
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总结1
为进一步提升群众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6月16日上午,市公安、安监、住建、交通、供电、消防等部门在衢州市大润发广场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期间,王良春等领导现场参观了各部门宣传咨询活动,并对消防部门大力宣传普及消防知识、,特别是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给予了充分肯定。
为做好此次宣传咨询活动,支队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发动柯城与柯山大队消防官兵、文职人员到现场参与活动,通过设立消防宣传咨询台、摆设消防宣传展板、发放消防宣传资料、?扫一扫?关注两微公众号等形式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内容丰富、形式新颖,营造出浓厚的夏季消防安全宣传氛围。
咨询台前,前来咨询日常消防常识、消防疑问的群众络绎不绝,消防官兵借此机会与群众开展了互动,热心细致的向群众讲解了如何正确拨打119报警电话、火场逃生自救、家庭用火、用电注意事项、如何查找和整改身边火灾隐患、如何举报火灾隐患等消防安全常识。同时,消防宣传员还一边向现场群众发放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消防安全手册及挂图、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手册、出租房消防安全读本等宣传资料,一边向他们讲述火灾危害大,提醒他们平时用火用电要谨慎小心,要牢记消防安全,掌握更多的消防知识,预防火灾的发生,并特别提醒群众严禁将电动车停放在楼道及充电等。此外,消防官兵还向现场群众赠送了印有消防知识和官方微信、微博二维码的纸巾、围裙、环保袋、水杯、手机扣等小礼品,发动他们拿起手机?扫一扫?关注两微公众号,进一步提高支队消防两微公众号关注度,全力做好社会消防宣传工作,促进市民关注消防,学习消防,及时了解消防动态,将消防宣传延伸到社会的每个角落,渗透到每名群众心中。
此次活动,消防官兵共发放各类消防宣传资料2000余份,赠送宣传小礼品3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100余人次,真正有效的把消防安全知识传递到千家万户,使更多的`群众了解和掌握了基本的防火、逃生自救知识,为夏季防火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总结2近日,会宁县白草塬镇组织安监、食药、综治、交管、国土、司法、妇联等相关工作人员在街道、中小学及幼儿园周边开展以? 情系安全生产、心铸和谐家园?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用设立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电子显示屏来回滚放、悬挂横幅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交通、消防、地质灾害防治、用电、防溺水、食品药品等安全知识。
活动中,干部职工在街道主要路段向过路居民及学校门口接学生的家长发放《创建文明城市安全生产倡议书》、《平安家园知识手册》、《校园安全致家长一封信》、《安全知识读本》、《食品安全知识100问》、《药品安全知识问答》、《禁毒宣传读本》、《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法律服务手册》、《土地承包法》等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20条,现场解答群众咨询200余人次。在多样宣传的助力下,通过开展?立体式、全方位?的活动,宣传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营造良好安全生产氛围,增强?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的实效性,真正达到以月促年的目的,使安全理念、安全知识深入人心,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宣传活动中,行人驻足,认真听取咨询解答。让点点滴滴的安全融入群众生活,让创城工作融入群众的生活,体现在群众实实在在的行动上,激发起群众共同参与创城的热情。在法治实践和法律服务中提高广大群众对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和认可度,提升广大群众的文明素质,为创建文明乡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总结3今年6月是全国第16个全国安全生产月。6月16日,由汶川县主办、汶川县安委会办公室承办的?安全生产月?大型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在县城锅庄广场举行,防震减灾局、公安交警、消防、工质食药监局等20余家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及供电公司、运管所参加了现场咨询活动。
本次咨询月活动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主题,通过组织过路群众参加安全知识问答,展示安全生产规范化成果,悬挂安全宣传标语,发放安全宣传资料、讲解安全生产知识等寓教于乐的活动,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活动现场气氛热烈、人潮涌动,全县各部门、各单位借此契机,大力开展各项宣传活动,掀起了安全生产月活动新热潮,受到广大群众普遍好评。
活动当天,共发放宣传单、宣传小册、宣传袋、围裙、袖套等宣传材料共计20000余份,现场设置烟花爆竹、特种设备、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各类警示教育展板50余个,悬挂安全横幅20余幅,解答群众咨询300余人次,现场还进行了安全知识有奖问答和文艺表演活动。
消防法对电动车的规定
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总结1
为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发展势头,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常识,努力消除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根据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莲花县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莲消委字(2018)文件精神,县水务局扎实开展了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大排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落实。 我局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使命感,切实加强领导,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全力抓好消防安全各项工作落实。成立了水务系统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指导和督促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全面铺开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行动。
二是严格督导检查,加强排查。 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排查,特别是对电动车充电安全隐患开展了整治活动。将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现象列为整治重点。在电动车停放点通过口头教育、张贴紧急通知等形式告知广大车主在晚上12点以后不要充电,电动车充电不能连续超过6个小时等安全知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同时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不间断加强巡查看护,严防清理后出现反弹。
三是强化宣传,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利用短信、微信工作群、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大力普及消防常识,强化消防安全活动重要性。二是建立“全链条、制度化、长效性”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全力确保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总结2为切实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支队紧盯问题源头,多举措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确保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抓严场所检查,排除安全隐患。支队联合住建、安监等职能部门,深入城中村、住宅小区非机动车车库(棚)、小区楼道等场所进行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各社区电动车是否占用并堵塞消防通道、是否私拉乱接电源线路、停车点周围是否堆放可燃易燃物品、各场所楼道消防通道有无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和违规充电,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是否配齐并完好有效等。对停车库(棚)设置充电区域电气线路未按规定敷设,以及乱接乱拉电线和使用移动插线板的,督促单位和小区取措施及时消除隐患,防止电动自行车在停放和充电环节发生火灾。
抓细监督管理,落实主体责任。支队以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和“消防平安社区”创建活动为抓手,推动社会单位、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等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将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管理纳入常态化防火巡查、宣传教育的内容,广泛开展自查自纠。特别是要加大夜间巡查频率,禁止用户私拉乱接电线,督促用户在安全区域停放充电。发动村(居)委会排查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情况,狠抓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
抓好宣传教育,营造防火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台、支队“双微”平台等,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警示性宣传,播放电动自行车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片,以案例警示教育群众,引导群众自觉加强火灾防范。印制一批电动自行车火灾宣传提示挂图分发给物业服务企业,张贴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各地组织消防志愿者加强对电动自行车车主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度宣讲电动自行车正确停放、安全充电等知识,告知群众严禁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场所,有力推动社会单位电动自行车火灾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总结3为进一步加强电瓶车火灾防范工作,切实减少电瓶车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根据《宁波市奉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奉安委办201821号}要求,针对我镇具体情况认真开展工作,落实多项举措,着力解决住宅小区、企业、公共建筑、市政公共设施等区域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问题,确保我镇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一、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结合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季节性火灾防控工作,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镇安委会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协调小组。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站办所、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的协调小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镇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巡查及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内容。镇安委会主任携各部门多次深入企业、居民小区,检查指导电动车集中充电点建设情况,听取相关负责人关于集中充电点建设情况汇报,实地查看集中充电点的建设情况和规划区域,细致了解当前智能充电装置安装及使用情况,并就深入推进电动车集中充电点建设、宣传推广电动车智能充电装置等方面提出指导意见和具体要求。
(二)部门协作齐发力,确保工作掷地有声。根据《松岙镇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镇安委办协调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加强沟通,各司其职,强化联动,从加强电动车消防安全源头管理、落实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推进电动车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建设、加强消防宣传教育等多个方面抓好抓实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切实减少电动车火灾事故。
(三)齐心协力除火患,严排严查强化管控。发动各办、行业主管部门、村(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等多股力量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为重点内容的专项检查。专项检查累计出动检查人员21人次,检查电瓶车企业1家、经营户2家、维修户3家。未发现存在销售不达标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及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的行为。但是在询问了解中发现部分维修经营户仍有拆除限速器的行为。组织发动网格力量,联合村(社区)工作人员、物业服务企业出动人员79人次,对我镇12个行政村(出租房)、1个社区、1个农居小区等重点区域进行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行为的查处,共治理38个火灾隐患点位。
二、下步
(一)强化宣传教育。利用微信、电子显示屏、宣传画册等新老媒体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典型火灾事故和违规违法行为;发动中小学校开展电动车火灾防范宣传教育工作,起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的效果;网格员、志愿者、民警等开展“入户式”、“点面式”消防宣传教育和电动车火灾隐患排查行动,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电动车停放、充电习惯。
(二)建立长效机制,用制度规范电动车市场经营。针对部分经营户存在拆除限速器等行为,市场监督所要引导经营者制定生产销售、售后维修等各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企业销售和售后服务,保障消费者权益。
(三)大力推广智能充电装置。召开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现场会,对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进行现场介绍、疑问解答、实地讲解,让企业、群众有效加深对充电设施的认识,推广全镇电动车集中充电点建设工作。经前期排摸,全镇范围内建设5个集中充电点建设,预计20018年底建设完成,届时可供80辆电动自行车充电。
电瓶车停放管理新规定
一、充分认识电动车火灾危害。
近年来,我国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并呈逐年增长趋势,起火原因主要为电气故障。
电动车大多在室内停放和充电,有的甚至停放在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由于电动车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人员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伤亡。
二、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
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
辖区乡镇人民、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三、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
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
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四、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立即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
五、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并按要求停放电动车和为电动车充电。
一旦遇到电动车火灾切勿盲目逃生,要选择正确的逃生路线和方法。
公民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电动车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要及时拨打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有效途径,向公安机关举报。
法律依据
《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第十八条 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及时劝阻和制止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立即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1,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2、充分认识电动车的火灾危险。近年来,我县电动车数量持续增长,不同程度存在违规改装改造、停放充电不规范、安全意识不强等问题,甚至出现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现象。
电动车安全停放规定:
1,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2、充分认识电动车的火灾危险。近年来,我县电动车数量持续增长,不同程度存在违规改装改造、停放充电不规范、安全意识不强等问题,甚至出现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现象。
3、落实电动车停放充电管理责任。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辖区乡(镇)人民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4、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电动车应当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不得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为电动车充电;不得在电梯前及室内充电;不得随意接拉电线(拖线板)充电;不得占用或者堵塞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公共走道、消防车通道、盲道,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不得购买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得私自拼装、改造、加装。
5、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乡(镇)人民、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并按要求停放电动车和为电动车充电。
电瓶车乱停乱放的处罚标准
电动车乱停放是属于违法行为,电动车按区域停放,严禁乱停乱放。电动车场内保持清洁,不得乱丢杂物,保洁人员定时保洁。电动车违章被扣以后会停放在扣留车辆的公安机关的指定停车场。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
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条
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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