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_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1.海南省补贴新政:买一辆新能源车奖励1万
2.国家对新能源充电桩的扶持政策
3.2020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新政不只“30万元”这一个看点
4.燃料电池汽车“以奖代补”政策出炉,鼓励开展示范应用
5.新能源车国家补贴政策2023
新能源汽车补贴是补贴给消费者的。
根据《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
第一条四部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中央财政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补助,实行普惠制。具体的补助对象、产品和标准是:?
第一点? 补助对象。补助对象是消费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销售新能源汽车产品时按照扣减补助后的价格与消费者进行结算,中央财政按程序将企业垫付的补助资金再拨付给生产企业。
扩展资料
《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中规定:
第十五条? 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政策。对消费者购买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给予补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较大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较好的城市或企业给予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充电设施建设等方面。
有关方面要抓紧研究确定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财政支持政策,争取于2014年底前向社会公布,及早稳定企业和市场预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
海南省补贴新政:买一辆新能源车奖励1万
日前,沈阳市人民公布《沈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管理办法》。沈阳市原则上按照中央与地方1:0.9的比例对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纯电动专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专用车、燃料电池车进行补贴。非公交车纯电动公交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按照中央与地方1:0.7的比例进行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车辆总价的60%。用于早期淘汰和报废**标签汽车。更新为新能源汽车法人和自然人,享受沈阳ldquo的早期淘汰;**标签汽车。在补贴的基础上,市财政将给予提前淘汰**标签汽车。补贴的0.5倍。中央财政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资金和地方补助资金统筹使用。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总额不超过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设备投资的20%。
国家对新能源充电桩的扶持政策
为引导鼓励全省新能源汽车消费,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近日,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公安厅发布了有关新能源汽车促消费临时性政策。
奖励标准:每辆新能源汽车奖励人民币1万元,新能源汽车奖励总量不超过1.5万辆,具体按照奖励对象材料申报的时间来排序。
申请综合奖励的常见问题
1.购买什么样的车可以申请奖励?
奖励对象为在我省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我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上牌的机动车所有人(个人和非个人用户,下同)。
2.购买时间有什么要求?
购买及初次登记日期均须在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
3.奖励标准、发放时间及发放方式是什么?
每辆新能源汽车奖励人民币10000元。新能源汽车综合奖励实行总额控制,新能源汽车奖励总量不超过1.5万辆,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具体以奖励对象材料申报时间排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于2021年2月底前对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促消费综合奖励资金进行清算,形成清算报告报省财政厅并抄送各市县新能源汽车主管部门。省财政厅按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下达资金给各市县,各市县将综合奖励资金拨付至消费者。
4.企业购车是否可以申请奖励?
企业购车可以申请奖励。
5.车型是否有限制?
申请奖励必须为可以上绿牌的新能源汽车,包含私家车、出租车、物流车、公交车等。新能源汽车主要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和燃料电池汽车,车辆必须为初次登记车辆(二手新能源汽车不享受政策奖励),并注册登记取得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
6.车辆用途是否有限制?
没有限制,运营或非运营车辆均可以申请补贴。
7.二手车应当由新车主申请还是原有车主申请?
奖励仅限初次登记车辆,二手车车主无法申请奖励。
8.奖励与车型和电池续航里程是否有关,换电车辆是否可以申请奖励?
奖励不分车型,与续航里程无关,换电车辆也可以申请奖励。
9.如何申请奖励?
企业用户请登录“海南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网站;个人用户请下载“海南充电桩APP”(苹果商店、安卓应用市场或海南省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网站均可下载)。
申报时间截止至2021年1月15日,未在规定时间申报的消费者,不再给予奖励。对此奖励措施,你怎么看?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2020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新政不只“30万元”这一个看点
法律分析:为加快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培育良好的新能源汽车市场服务和应用环境,2016-2020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安排资金对充电基础设施给予奖励。大气污染城市2016-2020年奖励门槛新能源汽车推广量分别不低于3.0万辆、3.5万辆、4.3万辆、5.5万辆、7万辆,且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占本地区新增及更新的汽车总量比例不低于3%、4%、5%、8%、10%。中部城市2016年-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分别不低于1.8万辆、2.2万辆、2.8万辆、3.8万辆、5.0万辆,且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占本地区新增及更新的汽车总量比例不低于2%、3%、4%、5%、6%。其他省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分别不低于1.0万辆、1.2万辆、1.5万辆、2.0万辆、3.0万辆。且推广的新能源汽车数量占本地区新增及更新的汽车总量比例不低于0.5%、1%、1.5%、2%、3%。推广数量以纯电动乘用车为标准进行计算,其他类型新能源汽车按照相应比例进行折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第五条 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地方各级人民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第七条 国家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应用,鼓励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促进环境保护信息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
第八条 各级人民应当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燃料电池汽车“以奖代补”政策出炉,鼓励开展示范应用
氢燃料电池车将“以奖代补”,30万元以上新能源乘用车不补,换电模式获得肯定
当欧美等发达国家大力加码新能源补贴之时,我国的新能源汽车补贴即将进入尾声。按照之前的规划,2020年将是新能源汽车补贴的最后一个年头。
这不免让人担心,我国新能源汽车的政策优势不再,有被他国赶超的可能。但疫情的暴发,恰恰给了我们一个重估补贴政策的机会。
4月23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0〕86号),宣布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将延至2022年底。
受肺炎疫情等多重因素的叠加影响,今年1-3月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同比下降56.4%。补贴延长两年对于整个行业来说,算得上是一场及时雨。
技术指标变化不大,退坡幅度平缓
这次补贴新政一个比较明显的特点是,“稳”字当头。
其一,技术指标适当优化,变化不大。
2020年,保持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等技术指标不作调整,纯电动乘用车纯电续驶里程门槛从去年的250公里上调至300公里,同时新能源汽车整车能耗门槛有少许提高。2021-2022年,原则上保持技术指标总体稳定。
官方解读透露,“纯电动乘用车续驶里程由2015年平均约160公里增长到2019年平均约350公里,平均电耗由2015年约17千瓦时/百公里降低到2019年约14千瓦时/百公里,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由2015年平均约95瓦时/公斤提高到2019年平均约150瓦时/公斤。”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进步明显,而提升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等指标与产品安全性的矛盾有所显现。保持技术指标总体稳定,正是考虑了产品的安全与性能的平衡。
其二,补贴退坡幅度平缓。
2020-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30%。
2020年,纯电动乘用车里程补贴标准,300公里-400公里补贴1.62万元(上年是1.8万元),400?公里以上补贴2.25万元(上年是2.5万元),相比上年退坡幅度为均10%。
不过,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在工况法续驶里程不低于50公里的前提下,补贴由1万元下调至0.85万元,退坡幅度为15%。
其三,与上年相同,2020年也设置了补贴过渡期。
4月23日至7月22日为过渡期。过渡期期间,符合2019年技术指标要求但不符合2020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照2019年对应标准的0.5倍补贴,符合2020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2020年标准补贴。
补贴更加精准,氢燃料电池车将“以奖代补”
补贴新政对不同领域的新能源汽车取了差异化的补贴策略。
截至2019年底,我国公务、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网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机场、港口、矿山领域汽车保有量约1000多万辆,电动化比例不到7%。
此次新政对这些公共交通及特定领域的新能源汽车给予了政策倾斜:2020年补贴标准不退坡。2021-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
另外,新政对氢燃料汽车的补贴政策做出了调整,将选择有基础、有积极性、有特色的城市或区域,重点围绕关键零部件的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开展示范。
示范为期4年,示范期间中央财政将按照结果导向,取“以奖代补”方式对示范城市给予奖励。最终希望形成布局合理、各有侧重、协同推进的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模式。
这意味着氢燃料汽车将取类似之前新能源汽车“十城千辆”的推广方式,示范城市名单应该已经在酝酿中了。
这种补贴方式的变化,也反映了官方对于目前氢燃料汽车进程的不满,希望能通过示范城市推广的方式,进行关键零部件核心技术攻关。
截至2019年底,我国累计推广燃料电池汽车超过6500辆,建成加氢站超过50座,形成初创企业400多家。
此次新政还首次设置了年度补贴200万辆上限,这个数字约占我国年度汽车销售总量的8%。
设置补贴规模上限是一种国际通行做法。比如,美国规定累计销量超过20万辆的车企在一年内完成退坡后,消费者不再享受个税抵免优惠。英国、德国、美国加州设定补贴资金总规模上限并取先到先得制。
这显然是一种合理的设置:在产业初期实施补贴政策,是为了快速启动市场,等新能源汽车的量到了一定程度,形成规模效应,补贴政策要让位于市场化的非补贴政策。
具体的操作方法,新能源汽车上牌数据年度销量接近200万辆时,四部委将提前发出通知,明确补贴标准调整时点。
新能源乘用车补贴价格上限30万元
此次补贴新政首次设置了补贴车价上限: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售价须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换电模式”车辆不受此规定。
设置30万元价格上限,也是借鉴他国做法,官方的解读表示,此举目的是“避免补贴资金大量流向奢侈消费”。
新政规定,补贴车辆限价这一规定在过渡期后,也就是7月22日之后开始执行。具体执行过程中,四部委将以机动车销售统一的价税合计金额,以及产品官方指导价等信息作为参考依据。
这项新规引发了业内轩然大波,因为这项规定意味着30万元以上的新能源乘用车将失去补贴资格。
蔚来因为可充可换,得以幸免。对此,蔚来官方回应称:“国家对换电模式的认可,对车电分离道路的肯定,是电动汽车行业进一步发展的重大利好”,“政策的出台增强了蔚来在技术方向和商业模式上的信心”。
不过,因为补贴标准的调整,过渡期内,ES8/ES6补贴将减少2000-7000元不等。蔚来已经推出限时补贴兜底方案:“即日起至4月26日前支付定金的用户仍享受2019年补贴标准,差额将由蔚来承担。”
理想ONE售价32.8万元,按照新规,7月22日之后将失去补贴资格。理想汽车创始人李想在微博表示:“理想汽车的准消费者不用担心,补贴下降的部分我们自己承担,用户到手价不变。”
补贴新政出来的时间,恰在4月27日小鹏P7上市发布会之前。小鹏P7有后驱长续航、后驱超长续航及四驱高性能三款车型,预售价格24万-37万元,部分车型在30万元以上,因此,小鹏P7的定价大概率会有所调整。这也是为什么小鹏汽车董事长何小鹏发微博表示“福神降临”。
对于30万元的补贴门槛新规,业内最关心也最担心的是特斯拉的反应。
新政出来之后,特斯拉迅速上调价格:Model?3标准续航升级版价格上调4500元,长续航版价格上调5000元。上调幅度正好就是2020年过渡期补贴金额高出2019年补贴金额的部分。
有特斯拉Model?3预订车主已经收到了这一“噩耗”。起售价323800元的标准续航升级版扣除20250元现行补贴之后,到手价303550元。
但7月22日之后,Model?3大概率还是会取新的定价策略,至少标准续航升级版的起售价会降至30万元或以下,也就是至少要降价23800元,才能拿到补贴。
一旦Model?3降价,将对售价20万-30万元之间的新能源车型形成精准打击,而由此又会引发市场什么样的连锁反应?
这将是今年下半年,新能源汽车市场上一场看点十足的大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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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车国家补贴政策2023
9月22日,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称,日前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的通知》(下简称“通知”),正式决定在政策层面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的示范应用工作。
据了解,在今年4月,财政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明确提出“调整补贴方式,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最终,五部门通过明确了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政策方案并发布此次《通知》。
根据《通知》显示,未来国家相关部门将支持燃料电池汽车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和产业化应用。中央财政则通过对新技术示范应用以及关键核心技术产业化应用给予奖励,中央财政将取“后补助”方式,以结果为导向,依据验收评估和绩效评价结果核定并拨付奖励资金。此举可带动相关基础材料、关键零部件和整车核心技术研发创新,争取用4年左右时间,逐步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构建完整的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
也就是说,国家相关部委针对于现有新能源补贴政策进行了调整,从购置补贴向示范应用转变,目标是在4年后取得燃料电池汽车核心技术,建立完善的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
同时,正文明确了4方面内容。一是支持方式,将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入围示范的城市群,按照其目标完成情况核定并拨付奖励资金;二是示范内容,示范城市群应找准应用场景,完善政策环境,聚焦关键核心技术创新,构建完整产业链;三是示范城市群选择,取地方自愿申报、专家评审方式确定示范城市群;四是组织实施,示范城市群确定牵头城市,明确任务分工,强化沟通协调,统筹推进示范。对此,五部门将依托第三方机构和专家委员会,全程跟踪指导示范工作,并实施节点控制和里程碑考核。
据统计,2009年以来,中央财政一直取对消费者给予购置补贴的方式,支持燃料电池汽车发展。截至2020年7月,国内累计推广燃料电池汽车超过7200辆,建成加氢站约80座。不过,国内燃料电池汽车产业仍面临核心技术和关键零部件缺失、企业创新能力不强、加氢设施建设难等突出问题。
在具体实施方面,重点支持电堆、膜电极、质子交换膜、碳纸、催化剂、双极板、氢气循环系统、空气压缩机等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突破。与此相关的产品和技术在示范城市群配套不低于500辆燃料电池汽车,并通过第三方机构综合测试,实车运行验证超过2万公里,技术水平和可靠性通过专家委员会评审后,可获得额外奖励。同时,重点支持燃料电池商用车示范应用,重点推动中远途、中重型商用车示范应用,将其作为纯电动汽车的有益补充。
并且,《通知》明确探索有效的商业运营模式,提升燃料电池汽车经济性,推动氢能产业链相关企业有效协同,降低氢气制、储、运及加注等环节成本。还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车辆管理,示范期间推广车辆应接入五部门认定的信息平台,实时上传运行数据。对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实施全过程、全链条监管,积累车辆运行数据提升产品安全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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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的,列入《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属于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2022年12月31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可按照本公告继续适用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的其他事项,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0年第2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8修正) 》
第一条 为了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五条 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应当将节能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并组织编制和实施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年度节能。
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节能工作。
第六十条 中央财政和省级地方财政安排节能专项资金,支持节能技术研究开发、节能技术和产品的示范与推广、重点节能工程的实施、节能宣传培训、信息服务和表彰奖励等。
第六十一条 国家对生产、使用列入本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推广目录的需要支持的节能技术、节能产品,实行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
国家通过财政补贴支持节能照明器具等节能产品的推广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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